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要求

  基坑支护工程作为一种结构体系,应满足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,即通常规范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,即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。承载力极限状态破坏基坑支撑结构、倾倒、滑动或周围环境,导致大规模不稳定。这种极限状态不允许出现在支撑结构中。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是指支撑结构或周围土壤开挖引起的过度变形,影响正常使用,但不会导致结构不稳定。

  因此,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,以避免支撑不稳定。在保证不稳定的情况下,应控制位移,以免影响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使用。因此,作为一种计算理论,不仅要计算支撑结构的稳定性,还要根据周围环境条件控制变形。

一般来说,支撑结构的位移控制主要是水平位移,主要是因为水平位移更直观,更容易监测。水平位移控制与周围环境的要求有关,即所谓的基坑安全等级划分,需要保护基坑周围的重要结构,控制小变形,这是一般的一级基坑位移要求,理论上只要稳定,即三级基坑位移要求。

一级基坑的大水平位移一般不超过30mm。对于较深的基坑,基坑开挖深度应小于0.3%H。对于一般基坑,较大的平位移不得超过50mm。一般来说,30mm内陆的大水平位移没有明显的裂缝。当大水平位移在40-50mm范围内时,会出现可见的地面裂缝。因此,一般基坑的大水平位移应控制在50mm以下,否则会出现明显的地面裂缝和沉降,感到不安全。

一般刚性支撑结构,如挡土桩、连续墙和内部支撑系统,位移小,可控制在30mm以内。土钉具有良好的地质条件。采用先进的支撑、预应力锚杆等加固措施后,位移小,一般大于30mm。

 基坑支护工程是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特殊结构方法。不同的支护结构适用于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。因此,应根据具体问题和分析选择经济适用的支护结构。